国家开放大学乡村振兴学院(重点帮扶县)
土木工程(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试行版)
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土木工程(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要求,为保证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开放大学乡村振兴学院(重点帮扶县)特制定土木工程(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土木工程专业实践环节一般包括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四部分。
一、课程设计
(一)职业素质替代课程设计的目的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精神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本学期,课程设计环节由3学分的课程 “职业素质”替代。职业素质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要求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并使学生进一步获得从事管理工作、生产技术工作等的初步训练,对增强学生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性,提高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职业素质替代课程设计的要求
1.土木工程(本科)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职业素质”课程学习,考核通过方可获得成绩,准予毕业。
2.职业素质替代专业综合实践环节中的课程设计,计3学分。
(三)职业素质替代课程设计的组织实施
学院教学部门根据学院教学整体要求,协调教务部门、学籍部门,组织落实。
- 生产实习
(一)生产实习的目的
1.使学生了解我国当前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和建筑施工技术、施工组织与管理。
2.通过与建筑工地、管理单位及政府的主管部门的接触,使学生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一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的基本建设过程和内容,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3.实习期间,学生到生产第一线,深入生产实际参加施工技术组织、施工管理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实际工作,锻炼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所学的理论知识。
4.通过生产实习,密切接触工人师傅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和献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精神,加强培养专业素质。
(二)生产实习的方式
1.生产实习组织方式:
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工地。经工地同意即可到该工地实习。实习期间,学生在工地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选择如下岗位:
(1)参加工地质量监督工作。
(2)参加工地测量放线工作。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
(4)参加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
(5)参加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的技术研究及实验工作。
(6)参加标书的编写工作。
(7)参与相关合同的管理与索赔工作。
(三)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要求
1.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指导教师负责组织指导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
(3)每位教师指导实习学生,专职教师不得超过 30 人,兼职教师不得超过20人。
(4)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了解学生的工作情况。对学生的出勤情况、工作情况、实习日记等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学生
(1)实习期间,学生以基层技术管理人员助理的身份参加工作。
(2)学生应服从工地指导,尊重工人师傅,虚心学习,做好相关工作。
(3)学生应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克服工作累,条件艰苦的困难。
(4)学生应每天记好实习日记,以提高自己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5)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一般不得准事假。
(四)生产实习日记、实习报告
1.生产实习日记
(1)生产实习日记是学生积累学习收获的一种重要方式,应根据本大纲的要求,每天认真记录工作情况、心得体会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根据每天工作情况,认真做好资料积累工作。
(2)遇有参观、讲课或专题报告会及技术交底等机会,学生应详细记录并写出本人的心得体会。日记内容除文字外,还应有必要的插图或表格。
(3)生产实习日记要求提交至少十篇以上。
2.生产实习报告
生产实习结束时,由学生本人撰写实习报告,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工地地点、承包公司、结构类型、建筑规模、工程概算、工程量及施工方法、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
(2)简单的平、立、剖面图。
(3)个人的实习工作内容。
(4)个人在实习中协助工地做了哪些创新工作或有哪些新的见解。
(5)实习中的体会及对今后实习的建议。
(五)实习成绩的评定
1.实习结束时,工地的实习负责人应对学生的实习过程作出书面评语,指导教师结合学生的实际工作及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出勤情况,综合评定成绩。
2.生产实习成绩以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生产实习期间学生因故累计有三分之一时间未参加实习者,不予评定成绩。凡实习未通过者,不取得该学分。
三、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是土木程专业(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之一。毕业实习为本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一)毕业实习的目的和实习内容
1.毕业实习的目的
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对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初步了解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与步骤。
2.毕业实习的内容
(1)学生对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相关或相近的工程进行实地参观及调查研究;
(2)了解、掌握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提高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理解和认识;
(3)收集相关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为毕业设计(论文)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二)对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任职条件
指导教师应由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及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开放教育教学工作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专业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指导教师相应职责
(1)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实习的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的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2)对学生毕业实习全过程进行指导,指导学生解决毕业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3)指导学生制订毕业实习报告的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实习报告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阅读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计算书说明书和工程合同等,推荐工程参考资料并指导学生阅读。
(4)针对学生毕业实习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3.指导人数
每位专职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不超过30人,每位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不超过20人。
(三)对学生要求
1.听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对与毕业设计(论文)相关项目的介绍及评价。
2.与各相关工程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深入理解相关设计项目的使用功能要求、设计意图和施工特点等。
3.阅读并收集相关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图纸和参考资料文献。
4.记好毕业实习日记,及时整理,提高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5.在实习结束时,学生独立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四)毕业实习报告
1.分阶段完成情况及其评价
(1)实习活动阶段:要求学生简要记录毕业实习的情况(包括完成的各项工作,成绩效果,收获体会等)。
(2)实习报告阶段:要求学生简要总结毕业实习报告撰写和各项书面材料填报的完成情况。
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实习报告做出评价,并签字。
2.实习单位意见
要求实习单位对学生在该单位的表现进行评价,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依据:学生参加毕业实习的工作情况和效果,撰写毕业实习报告时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毕业实习过程中的表现以及实习单位的反馈意见。
2.毕业实习成绩评定采用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
3.凡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未参加毕业实习、未能达到毕业实习必需的课时、未提交毕业实习报告、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4.凡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学院综合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四、毕业设计(论文)
(一)教学安排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应根据土木工程专业教学的要求,旨在检验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的综合运用能力。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土木工程本科专业的实践环节之一。
凡修完土木工程专业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7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毕业设计(论文)为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二)选题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当在土木工程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土木工程专业的特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为自选命题。选题需要结合我国土木工程实践,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课题,特别鼓励结合当前社会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选题类型可分为工程设计型毕业设计、施工设计型毕业设计、专题研究型毕业论文或其他与土木工程专业相关的选题。
(三)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及格式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杜绝一切抄袭、剽窃、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2.毕业设计(论文)应做到观点明确,材料翔实,论证有力,结构完整,逻辑严谨,语言通顺;毕业设计的图纸成果应能较好地表达设计意图,图面应布局合理、正确清晰、符合制图标准和有关规定,用工程字标文。
3.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6000字,不超过10000字。
4.毕业设计(论文)由题目、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部分组成。具体要求为:题目力求简明,恰当,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摘要应当精炼,准确的语言,说明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方法及内容,展现论文的重要信息,字数不少于300字,关键词应当反映全文主要内容信息(不少于3个);目录由标题名称和页码组成,内容包括正文篇章节的序号、标题、参考文献、附录等;正文为毕业设计(论文)的主体,内容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续,应包括绪论、论文主体和结论等内容。其中绪论要求说明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写作背景、目的和创新点等,论文主体是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过程和主要内容,结论为论文总体的总结性文字,要求明确、精炼地总括设计或者研究的过程与成果;参考文献是学生本人真正阅读过且在正文中有引用的文献,要求依次写明作者、书名(文章题目)、出版社(期刊名)、出版时间(期数)版次、页码等),应不少于10条,文献陈旧,文献不够有代表性、权威性,不能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提供正确的参考价值的不可使用。应包含近5年内文献成果;附录是对于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
5.毕业设计(论文)要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使用A4纸进行文字排版。
6.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需同步提交论文查重报告,学位论文需提交知网查重报告PDF版-全文(标明引用)(论文查重率不超过30%),非学位论文需提交维普查重报告PDF版-原文对照报告(PDF)· 大学生版(论文查重率不超过 30%)。学生论文查重报告显示符合要求方可写出全面的评语,依据评分标准客观公正评定成绩。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土木工程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开放教育工作情况。指导教师的资格为:具有土木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且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5年以上相应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教学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后,学院领导确定。
2.土木工程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实践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写作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制订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对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分阶段指导,一般不少于8小时,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检查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土木工程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
3.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
(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论文初评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2.学院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有关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部署答辩工作,并审核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成员名单。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答辩教师的职责与要求请见《国家开放大学乡村振兴学院(重点帮扶县)综合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
3.答辩工作流程:
(1)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人抽取方案。
(2)答辩人用10~15分钟介绍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理由、研究思路及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结论。
(3)答辩教师审查判断毕业设计(论文)的真实性,在答辩人的研究范围内,当场提出3~5个相关问题,由答辩人答辩。
(4)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答辩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填写《答辩记录表》,并给出答辩评语和答辩成绩。
(5)答辩主持人要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结合学生答辩过程情况,参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初评成绩,以百分制给出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
(六)成绩评定
1.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文字材料撰写后,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
2.评分标准:指导教师对学生在选题是否合适(占25分)、观点是否明确和正确(占30分)、材料是否丰富和翔实(占20分)、逻辑是否严密和结构是否严谨(占15分)、语言文字是否流畅和优美(占10分)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给出具体分数。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为中等,60-70分(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答辩主持人要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根据成绩评分标准结合学生答辩过程情况,参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初评成绩,以百分制给出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
4.凡文字材料未达到基本要求、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5.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学院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结束后,由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进行汇总和复审。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验收审核,填写评审意见表。国家开放大学对毕业设计(论文)验收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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